兩天後,趙振國在火車站見到了張思之和陳小川。
張思之五十多歲,穿着一件洗得發白的中山裝,頭髮梳得一絲不苟,說話慢條斯理的,像個教書先生,但眼睛很亮,看人的時候像在審視什麼。
陳小川年輕一些,三十出頭,穿着一件藍色的工裝,揹着箇舊帆布包,說話快,走路也快,渾身都是勁。
他看見趙振國,主動伸出手。“你就是趙振國?你好,我是陳小川。”
趙振國和他握了握手。“陳記者,辛苦你跑這一趟了。”
陳小川笑了。“辛苦什麼?記者就是幹這個的。”
張思之站在旁邊,打量着趙振國。“你就是趙振國?”
趙振國點點頭。“張律師,您好。”
張思之點點頭。“這個案子,很有意思,我很感興趣。”他沒多說,轉身往站臺上走。
火車過了幾個站,窗外的風景從城市變成鄉村,又從鄉村變成山。天快黑的時候,到了縣城。
三個人在車站附近找了招待所住下,第二天一早坐長途汽車去勞改所。
勞改所在山溝裏,離縣城還有幾十公裏。汽車在山路上顛簸了兩個多小時,纔到。
那是一片灰色的建築,圍着高高的圍牆,牆上拉着鐵絲網。門口站着兩個持槍的哨兵,眼神警惕地看着來往的人。
張思之走到門口,出示了介紹信。哨兵看了看,打了個電話。過了一會兒,
一個穿着制服的中年人走出來,自我介紹說姓孫,是勞改所的教導員。他帶着他們進去,穿過幾道鐵門,到了一間辦公室。
“張律師,陳記者,歡迎歡迎。”孫教導員很熱情,倒茶遞煙,“上面打電話說了,你們是來採訪的。我們一定配合。”
——
他們在一間小屋裏見到了賴毛。
這是他們的第三個調查對象,所以並不突兀。
屋子不大,一張桌子,兩把椅子,窗戶很高,透進來的光線有些昏暗。
賴毛被帶進來的時候,穿着灰色的勞改服,剃着光頭,臉瘦得脫了形。
他看見趙振國,愣住了。然後他眼睛紅了,嘴脣哆嗦着,想喊人,又怕引起不好的誤會,什麼都沒說。
趙振國看着賴毛,鼻子有些酸,他印象中,賴毛總是笑嘻嘻的,沒心沒肺。現在,他站在這裏,像個空殼子。
賴毛坐下,手放在桌上,不停地抖。
張思之坐在他對面,語氣平靜。
“賴毛,我是你的辯護律師。你把你的案子,從頭到尾說一遍。不要怕,有什麼說什麼。”
賴毛看着他,又看看趙振國。
趙振國衝他點點頭。
賴毛深吸一口氣,開始說。
說他倒騰電子錶的事。從粵省販過來,在縣城賣,一個賺幾塊錢。說他喝酒的事,和小販們喝,喝多了鬧事,被人推了一把,抄起鐵管子掄了一下,那人連皮都沒破。說他賭錢的事,小打小鬧,輸贏不過幾塊錢。他說他被抓的時候,不知道自己犯了什麼罪。他們說他是投機倒把,是流氓團伙,是數罪併罰,判他死刑。
張思之在旁邊記錄,一個字都沒漏。陳小川也拿出筆記本,飛快地寫着。
賴毛說完,屋裏安靜了很久。張思之放下筆,看着賴毛。“你那些事,都是真的?”
賴毛點頭。“真的。”
張思之又問:“你有沒有被人打過?有沒有人逼你承認什麼?”
賴毛低下頭,不說話。趙振國心裏一沉。
張思之說:“賴毛,你說實話。”
賴毛抬起頭,眼睛紅了。“他們打我。拿電棍電我,拿皮帶抽我。說不承認就打死我。但我沒承認,他們...他們還讓我攀咬振國哥...”
趙振國的拳頭攥緊了。張思之的臉色很難看。他在本子上又寫了幾行字,“賴毛,你放心。這事,我管到底。”
賴毛看着他,眼淚流了下來。“張律師,我還能出去嗎?”
張思之沒回答。他看了趙振國一眼,趙振國也沒說話。
三天後,離開勞改所的時候,天已經快黑了。
三個人站在路邊,等着最後一班長途汽車。
陳小川抽着煙,一句話也不說。
張思之望着遠處的山,沉默了很久,纔開口道:“振國,賴毛這事,不是個例!”
趙振國沉重地點了點頭。說實話,就這幾天見過的人裏,比賴毛還冤的,多的是……有人只因對村裏的大姑娘開黃腔就被抓了。要不是跟賴毛趕上了同一批挨槍子兒,被送進勞改所的話,這會兒怕是早已投胎去了。
張思之轉過身,看着他。“賴毛這事,如果翻過來,會牽扯出很多人。有些人,不想讓這事翻過來。你想想,當地法院可能會願意承認自己錯了嗎?當地嚴打專案組的負責人會承認自己抓錯了嗎?”
陳小川把菸頭扔在地上,踩滅。“張律師,你怕了?”
張思之看着他,笑了。“怕?我怕就不會來了。”
長途汽車來了。他們上了車,坐在最後一排。
趙振國靠在椅背上,閉上眼睛。腦子裏全是賴毛那張臉。瘦得脫了形,眼睛紅紅的,問他:“我還能出去嗎?”
——
長途汽車在縣城停下的時候,天已經黑透了。
三個人拎着行李站在空蕩蕩的車站裏,只有一盞昏黃的路燈照着。
張思之說:“趕緊找個地方,我今晚把申訴書的大綱寫出來,明天還要去走訪調查。”
他們在縣城招待所開了兩間房。陳小川住一間,張思之和趙振國住一間。
趙振國躺在牀上,聽着隔壁張思之寫字的聲音,那是鋼筆劃過紙面的沙沙聲,斷斷續續,一直響到後半夜。
趙振國翻來覆去睡不着,索性坐起來,點了一支菸。
“還沒睡?”張思之頭也沒抬。
“你也沒睡。”
張思之放下筆,揉了揉手腕。
桌上攤着七八頁紙,密密麻麻寫滿了字。他拿起最上面那頁,看了看,又放下,繼續寫。
趙振國湊過去看了一眼。申訴書。
“你要向縣法院申訴?”趙振國皺着眉,“賴毛的案子是他們判的,你讓他們自己查自己?”
張思之沒抬頭,繼續寫。“法律規定,申訴由作出生效判決的法院審查。誰判的,誰自己查。”
“這不是讓他們自己糾自己的錯嗎?怎麼可能成功?”
“當然不可能。”張思之的語氣很平靜,像是在說一件跟自己無關的事。“我沒想過能成功。”
趙振國更不明白了,“那折騰什麼?”
張思之抬起頭,檯燈的光照着他半張臉,另外半張埋在陰影裏。
“振國,小川那份內參,需要實打實的東西。光靠咱們在勞改所看的那些,不夠。
得有個案子,真真切切地走一遍程序,哪怕是走不通的程序。我把申訴書遞進去,法院駁回也好,不理也好,那都是一份材料。
小川可以把這份申訴書連同駁回的通知,一起寫進內參裏。白紙黑字,誰都賴不掉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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