週末的最後一天,當然也是第二天,是週日。當週日清晨的第一縷日光,透過窗臺上那盆綠蘿,照到我房間地板上的時候,我,這次是真的自然醒了。
這一週,不是在醫院住院觀察什麼腦供血不足的病情,就是在上學的日子裏,早早起牀。就連週六,也是因爲要趕快完成作業,製作班旗,所以也是早早就起牀了。
算下來,一週七天,真正自己自然醒的,只有今天這一天!
既然醒了,我本來還想着在牀上躺着到中午呢。可是肚子餓了,我只好麻溜的起牀,然後穿衣、洗漱,最最最重要的是,喫早飯。
而真正尷尬的是,在飯桌上面,怎麼就會沒有早飯呢?眼瞧着已經快九點五十了,爸爸在出差,媽媽難道是今天加班,所以沒給我做早飯。
我坐到飯桌旁邊,發現在一個空碗下面,夾着一張紙條。紙條上面,有着用正楷工工整整書寫的字,至於內容,是媽媽沒做早飯,讓我自己出去買點喫的。
這下,就有點愁人了。爲什麼這麼說呢?大部分原因,還是因爲,我是個喫貨。一個早晨的早餐,哪樣食物不吸引我啊!
什麼現磨豆漿,搭配着橄欖油炸制的天津大麻花,還有皮蛋瘦肉粥,安全大油條,芙蓉蔬菜湯,蛋花湯,還有那個老牌人氣單品,豆花。
我帶上鑰匙,換了件衣服,就把門打開,然後走出門。再關上門鎖好,我就安安心心的去買早餐喫的東西了。
不如一起把中午喫的也買來吧,我覺得可以一起買來,省着中午再抉擇喫什麼東西了。果然在喫的東西面前,我就是無比貪婪的一隻猛獸,根本選擇困難啊!
那麼些樣食物,我哪裏來的這麼大胃口,想要全部買着,一樣買一點點,然後全部都喫掉啊!一邊想着這些,我一邊看了一下自己的大腿,還好現在沒有那麼粗。
如果我再這麼喫下去,估計我自己會變得越來越胖吧!真希望,這個無聊的一天,可以早點結束。我可不想一整天都這麼無聊下去。
雖然昨天下着雨,我跑出去做班旗,一天都很忙很累,可不過那樣的一天是充實的,不是無聊的。而今天,作業寫完了的我,無所事事,當真是無聊至極。
我走到一家早餐店門前,他們家是主打小籠包的。我要了一小屜小籠包,然後準備開始喫早餐。店家還是挺夠意思的,贈送了我一碗南瓜粥。
小籠包皮薄餡多,咬一口,噗呲一下,金黃色的湯汁流下來,那一口喫進肚子裏的,稱得上是這條街上早餐店的人間美味了!
再來說那碗南瓜粥,鮮甜可口,糯香四溢。一口嚥下去,會感覺到南瓜的甜與水稻米的香相輔相成,相互交融在一起。這碗南瓜粥,喝下去的不僅僅是碗粥,更是那來自大自然的款待。
如果沒有南瓜,沒有水稻,那麼這碗南瓜粥就沒辦法被製作出來。沒有這碗粥,或許誇張一點說,我的生命簡直是沒了美食的滋味。
我很快就喫過了早飯,然後準備結賬。又來了一次尷尬的局面。我因爲急匆匆出門,只帶了鑰匙,沒有帶錢包。這下,最尷尬的事情還發生在了最尷尬的時間段。
早晨店的老闆說:“一共十五元。”我這剛剛要掏出錢包付款,卻發現自己沒帶錢包出來。全身上下,也就褲子的衣兜中還有兩塊錢的紙幣。
而這兩塊錢的紙幣,還是我做班旗倒下來的錢呢。也不知道,現在應該怎麼辦了。打電話給家人,可是家裏沒有人。如果去找媽媽,那麼媽媽就得請下假,然後來這個早晨店付款。
如果真是那樣的話,還真是有一些得不償失了。
所以,我就拉下面子,然後略顯有些幼稚的問道早餐店的老闆說:“老闆,那個我忘帶錢包了,你放心,我家就在這附近,能不能先回家取來錢包,再付給你啊”
早餐店的老闆倒是很好說話,他說:“沒事,你回去取吧,有時間就給我送來。”
我當時聽見這句話的第一反應是,這位老闆莫不是我親戚朋友,怎麼這麼向着我說話?果然,這個世界上只有你自己相信別人,別人纔會相信你呢。
我飛快的往家裏面跑着,只是爲了不辜負早餐店老闆的信任。無論如何,我都要那些選擇相信別人的人,瞭解他們是正確的。
他們沒有錯誤,相信一個陌生人或許有些唐突。但是,這個世界如果每一個人都能夠放下彼此之間的隔閡,相信別人,人與人之間信任的橋樑便會打開吧。
一旦建立互信,我們便要付出那百分之一百二十分的努力,珍惜並且保持這份得之不易的,陌生人相信我們的機會。
因爲喫早餐,耽誤了一些時間,我在跑回家中,已經是十點二十五分了。匆匆忙忙的進了臥室,然後拿起我放在桌子上面的錢包,再次原路折返。
一份十五元的早餐,卻在我與早餐店老闆之間形成了相互信任的橋樑。他選擇相信我這一個陌生人,我就要用實際證明,他的選擇沒有錯,一點錯也沒有。
我一路上匆匆忙忙的跑着,好在九月下旬了,天氣也總算是涼了一些。即便是頭頂之上的天空,沒有幾片雲彩擋住太陽的毒辣,九月下旬的太陽也是照樣掀不起什麼風波。
跑到早餐店門口時,我竟然沒有出一絲一毫的汗。或許是這天氣溫度,當真是適合我跑步吧。我急匆匆的一邊打開錢包,一邊朝早餐店老闆走去。
“老闆,謝謝你啊,早餐錢我帶回來了。”我把十五元錢交給早餐店老闆,然後會心的一笑。這個笑容,是發自內心的,是出自內心的。
我的心情,就是這樣起起伏伏。早餐店的老闆笑着接過錢,然後用手指指指點點,說:“夠誠實,講信用,好孩子有前途的。”
能被一個陌生人,一個剛剛纔認識的店老闆誇獎,我應該是高興的。不是應該,就是高興的。直到那天中午,我回家的時候,我都一直在想,爲什麼有的人就不會選擇相信陌生人呢?
的確,陌生人能夠做出什麼事情,誰都不知道。或許早餐店老闆今天相信的那個陌生人,欠了錢不給就搪塞個理由,走了。
不過,只有自己百分百相信別人,纔有資格被別人相信吧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