下了半夜的暴雨,終於在隆隆的雷鳴聲中偃旗息鼓。雲朵依舊飽含雨水,但此刻也想喘一口氣,便化作淋漓細雨,綿柔的從空中飄落。

道路泥濘,兩駕馬車匆匆駛過,車輪上卷着泥,噼裏啪啦的打在車轅下方。

連日趕路跋涉,駕車的人也露出疲態,此刻看見前方亭臺,心裏不免鬆了一口氣,對着車廂裏說了一句:“將軍,夫人,臨安府就快到了。”

棉厚的車廂簾子被掀開,一名棕膚中年男子快速打量了一眼。他身姿魁梧,面上的胡茬冒了青,右側臉頰上有道傷疤,由眼角下方貫到脖頸,探進華貴黛色衣領當中,再不得去向。

車廂頗大,鋪陳舒適,他身邊坐着個貴婦,保養得極好,眉目之間還有着少女的神情,一對望山眉如畫含情,此刻微微彎着,有些侷促不安的看向中年男子。

“衡郎”,貴婦開口,聲音不自覺地有些顫抖,“是快到了嗎?”

“快了。”被喚作衡郎的中年男子正是當今胤朝的鎮國大將軍,江衡,朝中舉足輕重的武官,身份矜貴。在他身邊的,便是他的元配,衛氏。

衛氏微低下頭,喏喏道:“萬一……萬一她不認我們怎麼辦?這也十五年了,我這個當孃的,卻纔知道她。”

胤朝向來重文輕武,江家乃武將世家,江衡自小便在沙場摸爬滾打,十五歲時救駕立功,便是那道在臉上留下的亙久傷疤。之後軍功連連,硬是在朝堂上壓了幾大文官的威風。他聽了此話,眼神也禁不住有些閃爍。但夫人在前,本就難安,他便只好安撫道:“不會。父母之命,她不得不認。”

衛氏搖了搖頭:“你知道我不是這個意思的。我們原本就弄錯了她,她被他人養育十五年,這份恩情豈是說割捨便能割捨的?”

江衡嘆了口氣:“若是她不願同我們歸家,你就能放下這顆心?”

衛氏紅着眼圈,思忖了半晌,搖了搖頭:“我每每想到我們的女兒,原本該是千嬌百寵長大,卻因我一時疏忽流落在外,止不住幹了多少苦活,看了多少眼色,我這顆心,就止不住的痛。”

她抬起頭,神情泫然欲泣:“衡郎,到了那裏,你好好勸勸她,讓她同我們歸家去。她那養父母,我們多給些錢便罷了。什麼都換不來我的乖女兒。”

衛氏自小便是世家嫡女,正如她所說,千嬌百寵長大。嫁於江衡之後,除了華京大亂的那一年,喫了些苦,便是一直和江衡親密無間,蜜裏調油,日子過得舒坦極了。

也就是當年北胡作亂,騎兵驍勇,一路撞豆腐似的闖進關內,眼看着就要打到天子腳下,華京大亂,貴族王公紛紛外逃。

途中衛氏早產,江衡不在身邊,府中侍衛護着她在一處寺廟生產。那寺廟當天恰巧也有一位避難女子生產。衛氏早產,沒什麼準備,那家卻帶了接生婆,便將兩人置於一屋生產,又用一塊大紅布子裁成兩半,當做襁褓,包了兩個新生女童。

逃亡的流民未過多久,也到了這寺廟,混亂當中兩家抱錯了初生兒,各奔東西。而那錯抱的兩個女童,一個成了鎮國大將軍府的嫡女千金,一個流落在臨安府攝下的一個小地方,各過了原本不應屬於她們的十五年。

直到兩個月前,有人給將軍府投了消息,說是當年抱錯,並將衛氏當年放在襁褓中的玉佩一併送了過來,以爲佐證。

衛氏原以爲那玉佩是慌亂中掉了,誰曾想竟有這麼一出。之後滿心滿意都是自己錯抱的女兒,便央着江衡快快動身前往臨安府。她想着自己女兒如今應長成什麼模樣,什麼秉性;一邊又怕女兒不認自己,心裏忐忑難安。

可江衡久在朝中,深知人皆貪權戀勢,根本就未曾想過這親生女兒會不樂意當鎮國大將軍府的嫡女千金。更何況,明知抱錯,當年爲何不說?非得在這女孩兒快及笄的時候,才差人送信來?只怕對方是貪慕虛榮之輩。

這麼想着,他便說道:“我乃御封的鎮國大將軍,何處比不得她那養父母?怕是身份一明,她便跟着走了。”

衛氏聽他話語之中有些促狹之意,卻想江衡面對親生女兒,也是緊張的,便說道:“這樣也不好,養育之恩豈能說放就放?”

“若她真是如此貪戀富貴之人,便不是我江衡的女兒。”江衡面露不悅。

衛氏嘆了口氣,安撫似的拍了拍江衡的手:“不能,我們的女兒,必然不會這樣。”

說完,兩人皆若有所思。

江衡掀了簾子向外看去,原已經入秋,江南卻依舊望眼得綠,山巒也不似北方那般嶙峋幹戈,在煙雨朦朧當中,顯得清秀雋雅,如同一張張水墨畫鋪於天地之間。

…………

江茗此刻正站在院子裏晨練,雖然已經快正午了,她卻纔剛剛起牀。稀裏糊塗的自己梳了下頭髮,也懶得做髮髻,就隨手紮了個馬尾。她算着日子也差不多了,書中所說,江府夫婦就是在老頭子死了之後的一個月來的。

江茗尚不知江衡夫婦在路上有這麼一場對話,不然她一定會冷笑兩聲。這都什麼東西啊?自己把孩子給抱錯了,如今得了信兒,一邊擔心憂懷,一邊還對素未謀面的女兒有着種種要求,好像誰非得往你們家裏擠似的。

要不是自己試了那麼多遍,發現根本躲不開原書中會進京的這橋段,她纔不想往那火坑裏跳呢。

晨練完畢,她又喫了頓粥,試圖回憶一下自己當年在書裏看到的內容,畢竟她穿到這本書裏已經五年了,該忘得早就忘的差不多了,只挑了點重點記下。

晨練的內容也很簡單,就是中學時期的廣播體操。不得不說,廣播體操確有奇效,硬是把一個嬌嬌弱弱手不能提肩不能抗的大小姐,練的爭家產罵人一套下來不帶喘的。

沒錯,江茗是穿越來的。那天她正在看一本叫《將府千金》的古早狗血小說,正爲裏面和自己同名同姓的女配角江茗打抱不平。她覺得這女配簡直就是慘,原本應該在侯府千嬌百寵的長大,結果卻因在戰亂當中被人抱錯。

抱錯也就罷了,那家人原本就是富庶人家,不然也不會隨身帶着接生婆。可恰恰因爲排場太大,被些心術不正的土匪給盯上了。

就這麼着,那抱錯的一家人還沒來得及換回自己的女兒,就一命嗚呼了。

也是江茗命不該絕,誰知道那羣土匪裏有個年長的,原是抱着救國救難的心,背井離鄉,豈知世事無常,竟入了土匪窩,一時抽拖不開,便只能混在裏面。他看見奶娃娃沒捨得下手,把她抱了回去。爲了護下抱着她的奶孃,還假意看中了她,劫了回去。誰知一來二去,奶孃竟真當了他的婆娘。

後又過了三年,萬事安定,這夥土匪也散了。那土匪就帶着自己的婆娘和江茗,回了老家臨安府。又用這些年攢的些銀兩,開了個小綢子店,一躍成了正經的小康人家。

土匪因年紀不小,也未再生出一兒半女,對江茗極爲寵愛。若日子這麼過下去,也就罷了。可誰知奶孃早亡,土匪也沒撐幾年,臨了想着留下一個只有十四歲的小姑娘,着實不放心,便差人帶着書箋信物去華京。又再三囑託江茗去找自己的親生父母,這才嚥了氣。

事實證明,土匪的擔憂是正確的。

土匪在臨安府還有個堂兄,那家原本就覬覦土匪這些年賺的銀子,三天兩頭就得來佔些便宜。如今土匪去了,他們又惦記上了那點原就不屬於自己的錢財,想盡辦法霸佔。

小姑娘自小養在深閨當中,清清白白的,面對這樣的情況束手無策,又舉目無親,無人幫襯,幾乎毫無還手之力。一來二去就被弄到一個破落院子裏住。

這還沒完,沒良心的叔嬸還得榨取她最後一點價值,欲將她嫁給當地一個老鄉紳當續絃。要知道那鄉紳今年五十多歲了,孫子都快能下地打醬油了。

就在這個時候,江衡夫婦來了。江茗將江衡夫婦視若救星,立刻就跟着走了,過往的事情一概不提。不是她不念養育之恩,而是叔嬸強霸,那段時日她橫遭多少口水辱罵,便不想再回憶起來,憑添苦痛罷了。

可在江衡眼裏,這就是江茗貪慕權貴的象徵,他錚錚鐵骨漢子,從來都是立直了的,要不是看在夫人哭紅的雙眼上,哪裏認得下這個女兒?

那當年抱錯了的女嬰呢?

她如今便在鎮國大將軍府中,名喚江宛,同江茗的親弟弟江劭一起,坐立不安的等着江茗的到來。原本江衡就喜歡這個溫柔解意的女兒,不捨得她回去,如今一聽那家人早沒了,那便更不用了。

只是這府裏嫡女的身份,只能有一個。大將軍府的光芒、上好的姻緣只能給一個女兒。

一個是養了十五年的江宛,一個是自己親生女兒。江衡一衡量,覺得自己畢竟虧欠江茗,江宛雖然可憐,但也受了十五年的寵愛,於是就廣佈酒宴,宣佈江茗是自己失散多年的親生女兒,而將江宛認爲義女。

他認爲自己做的是對的,畢竟自己身爲一家之主,這番還有了兩個女兒。十五年的養育,江宛不應對他有所指摘,自己留她在身邊,早晚也會爲她尋一個好人家。

可江宛卻不這麼認爲,她在大將軍府多年,一直是嫡女千金,突然在及笄要談婚論嫁的時候,來了個真嫡女,而自己連庶女都不算,只是個義女。一腔對父母的愛意變成了對江茗的敵意,她處處爲難從江茗,踩着江茗鋪襯自己,讓江茗成了京城中的笑柄。

江宛甚至託書信給江茗那對沒良心的叔嬸,還有那當年已經定了婚契的老鄉紳,告訴他們如今江茗的身份,並再三鼓動他們來京城認親。

那叔嬸貪心,一聽鎮國大將軍的名號,立刻飛奔了似的跑來。老鄉紳早年只考了個舉人,想藉着江茗攀上恆通官道,便也跟着來了。

幾個人如同劉姥姥進大觀園似的,仗着自己和鎮國大將軍府攀上了關係,在京中多有口舌,把江衡弄得煩不勝煩。叔嬸覺得既然來都來了,不多貪點好處怎麼合適?又在江宛的攛掇許諾下,在京城散播江茗的醜事,雖然盡是他們編造的,但卻給江茗造成了極大的傷害。

江衡也氣,尤其是一次喫酒,酒樓下面聽人議論,如今鎮國大將軍府帶回來的真千金,當年如何不檢點的種種。氣的火冒三丈,回家就給江茗一頓鞭子家法。他是武將出身,力氣大,又在氣頭上,抽的江茗近一個月下不來牀,就這麼落下了病根。

江茗原就怯懦,如此一來二去,恨不得低到塵埃裏,便處事愈發小心。

而衛氏那邊,看着江茗江宛,還是覺得江宛更得心意。畢竟是自己養大的,又自小在王府當中,種種行事都極熨帖自己的心,便越發看謹小慎微的江茗不順眼,覺得她上不得檯面,小家子氣。

江茗那時心儀一名叫做陸湛之的文官,但也只是藏在心裏。因她覺得自己種種,配不上世家出身、又是少年狀元郎的陸湛之。她這時還覺得江宛是個好妹妹,便把喜歡陸湛之一事告訴了江宛,只當閨閣中姐妹的閒話。可誰知江宛一轉身,就把這事兒給捅了出去,江茗再次成了衆人的笑柄。

最後,也不知道江衡怎麼想的,竟把江茗又押了回去,同那鄉紳結了親。送上一堆嫁妝,從此對這個女兒再也不聞不問。江茗被那鄉紳折騰,原本身子就弱,幾乎要堅持不住,便寫信給江衡夫婦求助。江宛那時正議親,便將這封信私自扣了下來。

江茗沒了最後的依仗,未出多久就撒手人寰。鄉紳怕人知道了,就給她的屍體草草裹了一張席子,連個後事都沒辦,扔到了亂葬崗去。

而江宛,卻再次打着侯府嫡女千金的身份,嫁了太子爺,成了這一國高高在上的太子妃。

江茗當時看書,看到這裏差點沒吐出來。她憤憤的留下評論:什麼僞白蓮女主,竟不幹人事兒;什麼狗屁叔嬸,明明就是跗骨之蛆的吸血鬼;什麼親生爹孃,半點養育未有,卻以自己的角度對親生女兒做諸多要求,最後收拾不了了,甩手就扔出去了,當人是垃圾不成?

既然這樣,之前爲何要給江茗希望?她對自己親生父母的到來,宛如看到救星一般。只可惜希望有多大,失望就有多少。飛的越高,跌的就越重。要是換了自己,肯定不會像這個江茗一樣。原本能過好的日子,被自己的愚蠢和怯懦搞的一塌糊塗。

誰知自己罵罵就算了,江茗一覺醒來,竟然發現自己穿越到了古代。裝傻了幾天才知道,自己穿了,穿成了那個可憐巴巴的江茗,還是江茗十歲那年,離故事開篇,還有五年呢。

而最讓江茗頭疼的,莫過於,她才只看了這本書的一半,後面還沒來得及看呢!

既來之則安之,江茗認真思考了三天,下定決心,過好自己的日子。於是,她便在這個十歲孩子的身體裏,仗着土匪的寵愛,開展了自己的宏圖大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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